孵创资讯第313期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等情况。
近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知识产权合作日益密切。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与57个共建国家签署了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并积极推进与共建国家在知识产权政策沟通、人员培训、学位教育、知识产权审查、保护和运用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我国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热情持续高涨。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副主任梁心新介绍,2013年至2023年,我国企业在共建国家及相关组织累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7.0万件和3.5万件,保持了20%以上的年均增速。其中,数字通信、互联网企业表现突出。
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贸易的步伐加快,遭遇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也日渐增多。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副司长宋蓓蓓表示,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助企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在国内29个省区市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分中心71家,并在5个国家设立海外分中心,针对重点领域设立4个产业分中心,对接当地企业,提供专业性、公益性的海外维权指导。(来源:千龙网)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知识产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第七条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能力业绩应符合下列条件:
作为主办人或代理人,撰写并提交国内专利申请500件以上,其中代理发明专利300件以上且授权率80%以上;或代理专利复审、无效20件以上;或提交国内商标注册申请并获核准注册1000件以上,且提交国外商标注册申请10件以上;或代理商标复审、无效30件以上;或代理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20件以上;或预审国内专利申请1000件以上;或办理优先审查案件1000件以上。
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江苏省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据江苏省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显示,共有2742家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为A,1家商标代理机构评价为C,4691位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为A。
根据《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1046号),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对我省2743家商标代理机构和4691名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了采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规则进行了评价,现将相关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纸件形式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商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的,应当加盖机构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提出申请的,应当签署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